颁布单位: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阜政办秘〔2014〕26号 |
颁布日期:2014-04-02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阜城户外广告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颍州、颍东、颍泉区人民政府,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阜城户外广告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日
阜城户外广告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阜城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安徽省工商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三线三边广告标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工商广字〔2014〕1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打造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容貌标准为目标,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分步实施的原则,对城市户外广告招牌实行统一规划,针对不同地点、类型提出不同层次的分类规划措施,改变户外广告设置“杂、滥、乱、差”的面貌,形成合理规划、设置有序、布局科学、管理规范、标本兼治的户外广告管理新格局。
2.基本原则。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设置审批部门负责牵头,积极开展户外广告综合整治工作,科学编制户外广告规划,合理布局户外广告设置,规范户外广告管理。
二、整治内容及标准
1.整治大型立柱式户外广告。阜城规划区范围内,无设置审批手续或设置审批手续超过审批使用期限的大型立柱式户外广告牌,要依法予以拆除。城市主要出入口及窗口地带应按户外广告规划相关内容进行设置,不符合设置要求的,要进行整改或依法拆除。
2.整治楼(屋)顶广告、墙体广告等大型广告牌。没有办理设置审批手续或者设置审批手续超过审批使用期限的,要依法予以拆除(清除)。已办理审批许可手续但陈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城市容貌的,要依法拆除或整改。符合户外广告规划设置相关要求的,需经过严格审批方可设置。
3.整治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标牌、路灯杆广告、公交站牌广告等。未办理设置审批手续或设置审批手续超过审批使用期限的,要依法拆除。办理设置审批手续但不符合规划设置要求的,要依法拆除(清除)或整改。
4.整治沿街门头招牌。按照“一店一牌、统一设置位置、统一设置高度、统一设置标准”的要求,整治道路两侧的门头招牌。
5.整治跨街式广告。拆除中心城区各城市道路的跨街广告(不包含为遮蔽或装饰工业用跨街架空管道而设置的,且其内容必须为公益性广告)。
6.整治以小立柱广告牌、活动式广告牌等为主的各类广告。中心城区主要道路两侧绿化带内及外侧私设乱摆的广告牌(包括实物广告)全部清理。
7.整治临时性宣传广告和乱贴乱画。城区内主次干道无乱贴乱画、无擅自设置的临时性宣传广告(可视情况设置部分便民广告栏)。
三、整治步骤
综合整治利用一年半左右时间集中进行,突出重点,先主次干道,后背街小巷,分三个阶段实施。
1.宣传动员、登记摸底阶段(2014年4月至5月)。市城管执法局做好对阜城各广告经营商的宣传发动工作,主要宣传户外广告规划对提升阜城容貌标准的目的意义,贯彻落实规划的重要性,同时动员各广告商积极配合市容城管部门做好户外广告的集中整治工作。在宣传动员的同时,对阜城规划区内各类户外广告进行摸底、登记、造册,为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做好前期工作。
2.全面行动、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对阜城规划区内的各类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整治。整治工作采取“重点先行、分步推进、由点到面、全面实施”的策略,积极稳妥逐步开展。首先对主要道路、重点路段和重点地区进行整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对次干道路、背街小巷和新建街区进行整治。对符合规划要求的户外广告进行规范、提档,对不符合规划的户外广告,依法限期改造或拆除。结合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中即将建设的主要道路及建筑,对新建户外广告按照规划要求,经审批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设立,确保整治质量和效果。通过对城区和新建道路户外广告规划设置的控制,使阜城规划区户外广告布局更加合理,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符合城市容貌标准,与新建城市景观和城市视觉环境基本协调,提高户外广告整体质量和水平。
3.检查验收、整改提高阶段(2015年7月至8月)。整治结束后,市政府组织相关单位逐条街道进行检查验收,对整治不到位的提出进一步整治标准和要求,限期改正。检查验收后,提出下一步户外广告管理的具体措施,突出阜阳特色,形成阜阳独特的与城市环境景观相协调的户外广告景观体系。逐步使阜城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形成与城市发展相协调的现代化城市户外广告体系。
四、经费来源与运作方式
1.经费来源。各类大型户外广告(含公益广告)的整治、规范、出新,按照阜城户外广告总体规划及部分道路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所需经费从大型户外广告收益中进行补贴。沿街店面招牌的整治、规范、出新,所需经费由属地政府负责多渠道筹措解决。
2.运作方式。阜城规划区内各类户外广告实行并联审批审核制度,由市市容局(城管执法局)牵头户外广告的审批监管工作,工商、城乡规划等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法定职能做好户外广告设施审批审核监管的相关工作。阜城规划区内户外广告设施实施统一建设、统一拍卖招租。除目前人民路、颍州路、清河路、颍上路等部分路段已拍租未到期外,其他道路户外广告设施使用权的拍卖招租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进行操作,收益归市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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