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阜政办秘〔2016〕1号 |
颁布日期:2016-01-05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加强房屋租赁自营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租赁市场税收管理,堵塞征管漏洞,防止税款流失,保障国家税收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租赁自营税收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房屋租赁自营税收管理的重要意义
房屋租赁、自营税收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房屋租赁、自营税收管理对于保障国家税收收入、规范税收管理秩序和维护税收公平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随着我市第三产业的发展,各地房屋租赁的情况越来越多。由于出租房屋的申报纳税率低,租金收入隐蔽性强,税收管理中还存在着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为落实税收法定的原则,维护税法权威和国家税收利益,必须以各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以规范房屋租赁、自营涉税行为为重点,加强全市房屋租赁自营税收征管,建立健全房屋租赁、自营税收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公平税负,应收尽收。
二、进一步明确加强房屋租赁自营税收管理的工作职责
各县市区政府、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成立房屋租赁自营税收征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地税、国税、财政、物价、房产、公安、国土资源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领导房屋租赁、自营税收征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房屋租赁自营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
各级地税部门要加强与物价、工商和公安部门的配合,对辖区内的房屋出租、自营情况进行摸排,摸清房屋出租业主名称、住址、出租房屋类型、坐落地点、房屋面积、租金收入以及承租业主名称、从事行业经营范围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对房屋出租、自营的信息采集工作。摸排房屋出租、自营信息汇总后由地税部门按路段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各级房产部门负责房屋租赁备案工作,掌握出租房屋的底数和基本情况,及时向地税部门提供经营性房屋产权登记情况。
三、大力开展房屋租赁自营税收的专项清理活动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级地税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展示税收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增强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深刻理解,取得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支持。要发布《关于房屋出租自营税收管理工作的通告》,利用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资料、上门约谈等形式,为房屋租赁自营税收征收工作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严格依法组织征收。各级地税部门根据税源摸排情况,以纳税人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对纳税人不能提供有效合同或租金收入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地税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核定其应纳税额。公安、工商、物价、国土资源、房产、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房屋出租自营税款征收的顺利实施。
四、切实强化房屋租赁自营税收管理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加强房屋租赁税收管理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克服畏难情绪,树立攻坚克难意识。要切实加强房屋租赁、自营税收征收工作的组织领导,把行动统一到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由各级地税部门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负责人联席会议,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分工,组织、督促和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征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各部门开展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二)强化责任,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各司其职,加强协作,指导和督促做好个人房屋租赁自营税收征收工作。地税部门要认真履行执法主体职责,切实做好业务培训、宣传指导、征收管理等工作;公安部门要协助地税部门严厉打击拒绝和阻挠税收检查、拒绝缴纳税款和偷逃抗税行为,登记辖区内的出租房屋和承租双方人员的相关信息,落实对出租人的治安管理责任以及法律、法规宣传;工商部门要配合各街道提供出租房屋和承租双方人员的相关信息,配合做好税源调查摸底工作;房产部门要完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出租房屋基础数据库,并将房屋出租登记备案信息及时向地税部门通报;财政部门要全面加强委托代征工作的综合协调及财政政策的调研工作,建立委托代征税收工作激励机制。
(三)巩固成果,建章立制。要以此次加强房屋租赁自营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为契机,查找全市在房屋租赁自营税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抓紧进行整改。强化房屋租赁业税收征管的部门协作机制,构建协税护税网络,建立房屋租赁、自营税收征管的长效机制,加强房屋出租税源监控力度和基础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水平。
附件:阜阳市房屋租赁自营税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http://www.fy.gov.cn/openness/detail/content/569de3597f8b9a460d4988e4.html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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