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法规 > 经济类 > 房产纠纷 > 关于印发滁州市2012年环境保护宣传周暨“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滁州市2012年环境保护宣传周暨“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颁布日期:2012-05-07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滁州市2012年环境保护宣传周暨“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滁州市2012年环境保护宣传周暨“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

滁州市2012年环境保护宣传周

暨“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方案

为切实提高群众关心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积极性,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以“六·五”世界环境日为契机,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周”活动。按照上级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省环境保护宣传周暨“六·五”世界环境日活动为契机,大力普及生态文明理念。通过多样化的环保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促进公众环境意识提升,营造良好的环保工作氛围。

二、活动主题

“绿色消费你行动了吗?”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滁州学院、市委宣传部、市人大环资工委、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环保局、市农委、市经信委、市建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交警支队、市广播电视台、滁州日报社等单位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宣传周暨“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参照市里做法,成立相关组织,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四、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自2012年5月30日至6月5日。

(一)5月30日上午8:30,在市人民广场南大门举行环境保护宣传周暨“六·五”世界环境日大型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协同单位: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单位(每家单位须制作两块有关环保类宣传展牌并参加启动仪式)。

(二)5月30日-6月5日,在滁州日报设立环保专版,宣传“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等内容,发布2011年本地区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及环保成就等。联系《中国环境报》等进行专版宣传。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协同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台、滁州日报社。

(三)5月30日起,开展环保宣传进学校活动,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争当校园环保小卫士”主题知识竞赛活动。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协同单位:市邮政局、团市委、市环保局。

(四)5月底前,组织开展“国祯”杯节能减排绿色发展摄影大赛(已在市环保网公布,各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协同单位:各有关企业。

(五)6月5日前,开展环保宣传进企业活动,对辖区内重点企业进行走访,赠送环保宣传挂图和宣传手册,征求企业意见建议,积极改进环境管理方式方法。同时,开展2012年滁州市重点污染企业环保培训活动。通过开设环境形势、法律法规、企业责任义务、清洁生产和环保信用管理等讲座,采用授课、座谈、讨论等形式,提高企业环境保护、遵守法规和履行责任意识,不断增强企业责任感和使命感。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协同单位: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经信委。

(六)6月3日下午3:30,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2011年度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和全市环保工作情况。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协同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台、滁州日报社。

(七)6月5日上午8:30,向市及各县市区五大班子领导,市直各单位负责人,大中型企业负责人,各级绿色学校、绿色社区负责人和部分市民等发送“六·五”世界环境日手机短信。

牵头单位:市移动公司。

协同单位:市环保局。

(八)5月30日-6月5日,在市电视台滚动播放“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字幕。

牵头单位:市广播电视台。

协同单位:市环保局。

(九)活动期间,在市政府和市环保局外网开设“环境保护宣传周暨“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专栏。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协同单位: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十)活动期间,市农委、市公安局、市供电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商之都、白云商厦、乐天玛特等单位在各自门前设置“彩虹门”,悬挂标语进行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保障到位。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环保宣传周暨“六·五”世界环境日的宣传工作,确保人员、经费、设备落实到位,保证各项活动有效有序开展。各牵头单位和协同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明确责任,周密部署。市环保局要牵头做好协调调度工作,确保各项宣传活动顺利实施。

(二)丰富形式,突出特色。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活动,重点围绕环境保护中心工作,针对现有骨干产业、自然资源、生态特点开展环境保护方面的宣传教育,注重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三)加强宣传,及时总结。新闻单位要组织好活动的跟踪宣传报道,广泛宣传活动的主题和内容,为活动顺利开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活动结束后,各地、各单位要对环保宣传周暨“六·五”世界环境日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并于6月15日前将图片资料、书面总结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市环保局,电话:3058130,邮箱:chxjxx@163.com。领导小组将对本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2012年环境保护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印发滁州市2012年环境保护宣传周暨“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房产纠纷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197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