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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定标准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滁政办秘〔2013〕60号
颁布日期:2013-06-28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定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直部门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定标准》、《县直部门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定标准》和《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定标准》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对照标准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2013年6月28日

市直部门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定标准

创建

指标

创建内容

评定方式及标准

得分

(一)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有力(10分)

1.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方案(1分)

查看文件资料。有活动方案的得1分,方案必须结合工作实际。

2.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专门安排部署(1分)

查看文件资料。有会议照片、记录、纪要或工作安排反映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的得1分。

3.建立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统一领导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1分)

查看文件资料。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或建立依法行政工作制度,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牵头并负总责的得1分。

4.每年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依法行政的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确定年度工作重点,扎扎实实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分)

查看文件资料。有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或安排的得1分;工作计划或安排内容结合工作实际,且明确具体的得1分。

5.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2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任务和措施(2分)

查看文件资料。有会议记录或纪要等反映相关情况,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2分为止。

6.有机构专门负责法制工作,配备2名以上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法制工作(2分)

查看文件资料。部门机构编制方案或内部工作分工安排符合要求的得2分。

7.法制工作有专门经费予以保障(1分)

查看文件资料。有法制工作专项经费的得1分。

(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效明显(10分)

1.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编制职权目录,制定流程图(4分)

查看文件资料。编制职权目录的得2分;编制流程图的得2分。

2.制定并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实施、期限、收费、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制度(2分)

查看文件资料,调查了解。建立相关制度的得2分;近年来不得发生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形。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流程再造要求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凡是应当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项目均应进入中心办理(4分)

查看文件资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了解情况。按照要求进行流程再造的得2分;政务服务考核得分位于前列的得2分。不得存在应进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项目不进中心办理的情形。

(三)规范性文件质量较高(10分)

1.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法定权限,规范性文件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相抵触,未违规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未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1分)

调查了解,查看近年来规范性文件报备情况,并抽取部分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此项不得分。

2.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发布、登记、备案、监督检查和清理制度。凡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开发布等程序(2分)

查看文件资料。相关制度健全的得2分,但在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发布工作中不遵守相关制度规定的,发现1件扣1分。

3.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1分)

查看文件资料。抽取部分规范性文件制定档案资料,发现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此项不得分。

4.依法应当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公开率达到100%(2分)

查看部门近年发文登记并查看信息公开网,达不到100%的不得分。

5.规范性文件备案率达到100%(2分)

查看部门近年发文登记和向市政府备案文件资料,达不到100%的不得分。

6.每隔两年进行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布工作,及时修改或废止不合法和不符合行政管理需要的规范性文件,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2分)

查看文件资料。按照要求进行过清理的得1.5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的得0.5分。

(四)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10分)

1.重大决策事项范围界定明确,重大决策听取意见、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及责任追究制度健全(2分)

查看文件资料。相关制度健全的得2分。只有部分制度的酌情给分。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进行听证(2分)

查看文件资料,调查了解。有资料反映就决策事项进行过听证的得2分;近年来未发生应当听证的决策事项,但建立听证相关制度的得2分。不得出现应当听证而不听证作出决策的情形。

3.行政决策过程档案齐全,重大决策事项风险评估率达到100%,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4分)

查看文件资料。查看行政决策档案资料,决策档案规范齐全的得2分。重大决策风险评估率及合法性审查率均达到100%的得2分。

4.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完善或者停止执行(2分)

查看文件资料。对行政决策实施效果进行过评估的得1.5分,根据评估结果对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得0.5分。

(五)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20分)

1.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行政执法主体为法定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委托执法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关手续。行政执法人员具有执法资格(3分)

查看文件资料,执法权限及执法人员资格。不得存在越权执法、委托执法手续不全、执法人员无执法资格等情形。

2.加强程序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严格按程序执法,执法行为符合法定方式、步骤和时限(3分)

查看文件资料,调查了解。建立程序制度的得3分。不得出现执法程序违法的情形。

3.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条款进行梳理,科学合理地进行细化、量化,并将细化、量化的行政裁量标准予以公布,完善适用规则,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3分)

查看文件资料。建立裁量权基准制度的得2分,对行政裁量权标准予以公布的得1分。不按照裁量权标准执法的,发现一起扣1分,扣完3分为止。

(五)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20分)

4.建立并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3分)

查看文件资料。建立评议考核制度的得1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的得1分,对两项制度予以具体落实的得1分。

5.行政执法依据适用正确,认定事实准确,证据充分,证据材料的收集和采用合法、规范,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合法(2分)

随机抽取行政执法卷宗,按照案卷评查标准评分,不得存在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证据材料收集不规范、执法决定违法等情形。

6.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处理违法行为的手段和措施适当适度,不粗暴对待当事人,不侵害执法对象的人格尊严,避免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损害,杜绝执法的随意性(2分)

调查了解。不得存在不文明执法情形。

7.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立卷归档齐全,行政执法案卷内容体现行政执法活动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1分)

查看案卷卷宗整体归档情况。不得出现案卷整理归档不规范的情形。

8.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系统内部的案卷评查活动,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2分)

查看相关工作资料。开展评查活动的得1分,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的得0.5分,根据评查结果进行整改的得0.5分。

9.按要求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备案(1分)

调查了解。不得存在应当备案而不备案的情形。

(六)行政争议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12分)

1.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行政调解有效结合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及行政复议与信访衔接机制(1分)

查看文件资料。建立相关制度或工作机制的得1分。

2.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制度(2分)

查看文件资料。建立行政复议工作制度的得1分,建立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制度的得1分。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中应包含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但在应诉工作中未实际执行该制度的不得分。

3.行政复议渠道畅通、便民,依法及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受理率达到100%(1分)

调查了解。不得存在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应当受理而不受理的情形。

(六)行政争议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12分)

4.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较高,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诉讼维持率达到90%以上(1分)

向法院了解情况。达到90%以上的得1分,达不到90%的不得分

5.重大行政复议案件报备率达100%(1分)

查看行政复议案件及办理情况,对比近年来行政复议案件备案情况,不得存在应当备案而不备案的情形。

6.行政复议工作机构健全,办案力量和基本条件与所承担的任务相适应。复议案件依法由2名以上复议人员办理(2分)

查看文件资料。安排行政复议机构和专兼职行政复议办案人员的得2分。不得存在行政复议案件1人办理的情形。

7.作为行政复议案件被申请人时,认真做好答复等相关工作,自觉履行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建议和意见(2分)

根据近年来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情况评分,不得存在不配合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或不履行复议决定、建议和意见的情形。

8.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积极应诉,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和司法建议(2分)

调查了解。不得存在不配合人民法院办理行政诉讼案件或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和司法建议的情形。

(七)行政权力监督机制健全(8分)

1.自觉接受人大、司法、监察、审计监督(2分)

调查了解。不得存在不接受监督,不执行监督意见的情形。

2.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高度重视舆论监督,主动配合新闻媒体进行监督。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群众投诉处理率达100%(3分)

查看文件资料,调查了解。建立群众投诉举报处理制度或工作机制的得3分。对网络问政平台留言、新闻媒体反映问题、群众举报投诉等不依法及时处理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扣完3分为止。

3.强化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建立健全经常性的监督制度,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督促和约束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3分)

查看文件资料,调查了解。建立内部监督制度的得3分,不得存在应当问责而不问责的情形。

(八)政务公开全面推进(10分)

1.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及时、准确、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3分)

查看文件资料。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健全的得3分。

2.全面推进办事公开,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期限、过程、结果等事项,充分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行政职权目录和流程图向社会公开(3分)

查看文件资料,调查了解。按照要求公开行政职权目录和流程图的得2分,职权目录和流程图制定全面、细致的得1分。

3.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对人民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4分)

调查了解。根据近年来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平均分折算。不得存在对信息公开申请不予答复或超期答复的情形。

(九)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较强(10分)

1.建立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制定年度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计划(1分)

查看文件资料。建立学法制度的得0.5分,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的得0.5分。

2.把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作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任职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的重要内容(2分)

查看文件资料。培训内容包含依法行政法律知识的得2分。

3.每年至少组织2期依法行政专题学习(2分)

查看文件资料。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2分为止。

4.重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培养,建立较为完善的执法人员教育和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率达到100%,执法人员学法时间每年不少于50学时。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培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并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4分)

查看文件资料。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率达不到100%的扣1分,执法人员学法时间少于50学时的扣1分。没有资料反映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相关培训的扣2分。

5.按照普法规划的要求开展依法行政宣传工作,新出台法律、法规、规章宣传率达到100%,依法行政典型的宣传率达到100%(1分)

查看文件资料。不按照要求开展宣传活动的此项不得分。

(十)依法行政工作具有示范效应(创建必备条件)

强化依法行政工作创新,至少有一项依法行政工作举措在全市具有示范效应

评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部门至少有一项工作措施在全市具有示范效应。具体工作措施由部门报送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认定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重大行政决策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与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不作为或行政执法行为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拒不履行生效的司法判决和裁定、复议决定以及有权机关责令改正的决定等监督意见的;因其他行政行为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

调查了解。存在相关情况的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说明:1.示范单位按照评定标准评分必须达到90分以上;

2.第十项为创建示范单位必备条件,无具有示范效应工作举措的不能评为示范单位;

3.评分标准中“近年来”是指2011年以来工作情况;

4.创建指标中具体工作未实际发生过(如从未发生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即可;

5.创建工作材料不得存在虚报、瞒报等情况,否则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县直部门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定标准

创建

指标

创建内容

评定方式及标准

得分

(一)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有力(10分)

1.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方案(1分)

查看文件资料。有实施方案的得1分;方案必须结合工作实际。

2.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专门安排部署(1分)

查看文件资料。有会议照片、记录、纪要或工作安排反映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的得1分。

3.建立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统一领导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1分)

查看文件资料。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或建立依法行政工作制度,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牵头并负总责的得1分。

4.每年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依法行政的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确定年度工作重点,扎扎实实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分)

查看文件资料。有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或安排的得1分;工作计划或安排内容结合工作实际,且明确具体的得1分。

5.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2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任务和措施(2分)

查看文件资料。有会议记录或纪要等反映相关情况,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2分为止。

6.有机构专门负责法制工作,配备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法制工作(2分)

查看文件资料。部门机构编制方案或内部工作分工安排符合要求的得2分。

7.法制工作有专门经费予以保障(1分)

查看文件资料。有法制工作专项经费的得1分。

(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效明显(10分)

1.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编制职权目录,制定流程图(4分)

查看文件资料。编制职权目录的得2分;编制流程图的得2分。

2.制定并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实施、期限、收费、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制度(2分)

查看文件资料,调查了解。建立相关制度的得2分;近年来不得发生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形。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流程再造要求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凡是应当进入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项目均应进入中心办理(4分)

查看文件资料,向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了解情况。按照要求进行流程再造的得2分;政务服务考核得分位于前列的得2分。不得存在应进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项目不进中心办理的情形。

(三)规范性文件质量较高(10分)

1.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法定权限,规范性文件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相抵触,未违规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未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1分)

调查了解,查看近年来规范性文件报备情况,并抽取部分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此项不得分。

2.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发布、登记、备案、监督检查和清理制度。凡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开发布等程序(2分)

查看文件资料。相关制度健全的得2分,但在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发布工作中不遵守相关制度规定的,发现1件扣1分。

3.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1分)

查看文件资料。抽取部分规范性文件制定档案资料,发现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此项不得分。

4.依法应当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公开率达到100%(2分)

查看部门近年发文登记并查看信息公开网,达不到100%的不得分。

5.规范性文件备案率达到100%(2分)

查看部门近年发文登记和向各县(市、区)政府备案文件资料,达不到100%的不得分。

6.每隔两年进行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布工作,及时修改或废止不合法和不符合行政管理需要的规范性文件,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2分)

查看文件资料。按照要求进行过清理的得1.5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的得0.5分。

(四)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10分)

1.重大决策事项范围界定明确,重大决策听取意见、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及责任追究制度健全(2分)

查看文件资料。相关制度健全的得2分。只有部分制度的酌情给分。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进行听证(2分)

查看文件资料,调查了解。有资料反映就决策事项进行过听证的得2分;近年来未发生应当听证的决策事项,但建立听证相关制度的得2分。不得出现应当听证而不听证作出决策的情形。

3.行政决策过程档案齐全,重大决策事项风险评估率达到100%,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4分)

查看文件资料。查看行政决策档案资料,决策档案规范齐全的得2分。重大决策风险评估率及合法性审查率均达到100%的得2分。

4.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完善或者停止执行(2分)

查看文件资料。对行政决策实施效果进行过评估的得1.5分,根据评估结果对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得0.5分。

(五)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20分)

1.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行政执法主体为法定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委托执法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关手续。行政执法人员具有执法资格(3分)

查看文件资料,执法权限及执法人员资格。不得存在越权执法、委托执法手续不全、执法人员无执法资格等情形。

2.加强程序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严格按程序执法,执法行为符合法定方式、步骤和时限(3分)

查看文件资料,调查了解。建立程序制度的得3分。不得出现执法程序违法的情形。

3.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条款进行梳理,科学合理地进行细化、量化,并将细化、量化的行政裁量标准予以公布,完善适用规则,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3分)

查看文件资料。建立裁量权基准制度的得2分,对行政裁量权标准予以公布的得1分。不按照裁量权标准执法的,发现一起扣1分,扣完3分为止。

(五)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20分)

4.建立并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3分)

查看文件资料。建立评议考核制度的得1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的得1分,对两项制度予以具体落实的得1分。

5.行政执法依据适用正确,认定事实准确,证据充分,证据材料的收集和采用合法、规范,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合法(2分)

随机抽取行政执法卷宗,按照案卷评查标准评分,不得存在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证据材料收集不规范、执法决定违法等情形。

6.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处理违法行为的手段和措施适当适度,不粗暴对待当事人,不侵害执法对象的人格尊严,避免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损害,杜绝执法的随意性(2分)

调查了解。不得存在不文明执法情形。

7.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立卷归档齐全,行政执法案卷内容体现行政执法活动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1分)

查看案卷卷宗整体归档情况。不得出现案卷整理归档不规范的情形。

8.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系统内部的案卷评查活动,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2分)

查看相关工作资料。开展评查活动的得1分,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的得0.5分,根据评查结果进行整改的得0.5分。

9.按要求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备案(1分)

调查了解。不得存在应当备案而不备案的情形。

(六)行政争议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10分)

1.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行政调解有效结合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及行政复议与信访衔接机制(1分)

查看文件资料。建立相关制度或工作机制的得1分。

2.建立健全行政复议答复、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制度(4分)

查看文件资料。建立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制度的得1分,建立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制度的得1分。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中包含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得2分,但在应诉工作中未实际执行该制度的不得分。

(六)行政争议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10分)

3.作为行政复议案件被申请人时,认真做好答复等相关工作,自觉履行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建议和意见(3分)

根据近年来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情况评分,不得存在不配合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或不履行复议决定、建议和意见的情形。

4.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积极应诉,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和司法建议(2分)

调查了解。不得存在不配合人民法院办理行政诉讼案件或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和司法建议的情形。

5.行政争议能够及时、有效得到化解(扣分项)

调查了解。因不及时化解行政争议,造成行政争议得不到解决的,每发现一件扣2分,扣完本项10分为止。

(七)行政权力监督机制健全(10分)

1.自觉接受人大、司法、监察、审计监督(2分)

调查了解。不得存在不接受监督,不执行监督意见的情形。

2.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高度重视舆论监督,主动配合新闻媒体进行监督。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群众投诉处理率达100%(4分)

查看文件资料,调查了解。建立群众投诉举报处理制度或工作机制的得4分。对新闻媒体反映问题、群众举报投诉等不依法及时处理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扣完4分为止。

3.强化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建立健全经常性的监督制度,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督促和约束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4分)

查看文件资料,调查了解。根据内部执法、监察、审计等监督制度健全情况评分,制度健全的得4分,制度不全的酌情给分。不得存在应当问责而不问责的情形。

(八)政务公开全面推进(10分)

1.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及时、准确、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3分)

查看文件资料。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健全的得3分。

2.全面推进办事公开,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期限、过程、结果等事项,充分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行政职权目录和流程图向社会公开(3分)

查看文件资料,调查了解。按照要求公开行政职权目录和流程图的得2分,职权目录和流程图制定全面、细致的得1分。

3.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对人民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4分)

调查了解。根据近年来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平均分折算。不得存在对信息公开申请不予答复或超期答复的情形。

(九)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较强(10分)

1.建立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制定年度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计划(1分)

查看文件资料。建立学法制度的得0.5分,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的得0.5分。

2.把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作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任职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的重要内容(2分)

查看文件资料。培训内容包含依法行政法律知识的得2分。

3.每年至少组织2期依法行政专题学习(2分)

查看文件资料。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2分为止。

4.重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培养,建立较为完善的执法人员教育和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率达到100%,执法人员学法时间每年不少于50学时。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培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并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3分)

查看文件资料。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率达不到100%的扣1分,执法人员学法时间少于50学时的扣1分。没有资料反映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相关培训的扣1分。

5.按照普法规划的要求开展依法行政宣传工作,新出台法律、法规、规章宣传率达到100%,依法行政典型的宣传率达到100%(2分)

查看文件资料。不按照要求开展宣传活动的此项不得分。

(十)依法行政工作具有示范效应(创建必备条件)

强化依法行政工作创新,至少有一项依法行政工作举措在全市或该县(市、区)具有示范效应

评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部门至少有一项工作措施在全市或该县(市、区)具有示范效应。具体工作措施由部门报送该县(市、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各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认定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重大行政决策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与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不作为或行政执法行为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拒不履行生效的司法判决和裁定、复议决定以及有权机关责令改正的决定等监督意见的;因其他行政行为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

调查了解。存在相关情况的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说明:1.示范单位按照评定标准评分必须达到90分以上;

2.第十项为创建示范单位必备条件,无具有示范效应工作举措的不能评为示范单位;

3.评分标准中“近年来”是指2011年以来工作情况;

4.创建指标中具体工作未实际发生过(如从未发生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即可;

5.创建工作材料不得存在虚报、瞒报等情况,否则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定标准

创建

指标

创建内容

评定方式及标准

得分

(一)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有力(15分)

1.结合乡镇工作实际,制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方案。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专门安排部署(2分)

查看文件资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活动方案的得1分;有会议照片、纪要或工作安排等反映对具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的得1分。

2.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统一领导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班子中要明确专人负责法制工作,配备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5分)

查看文件资料。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或建立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并有主要负责人牵头并负总责的得2分。领导班子中有专人负责法制工作的得1分。配备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的得2分。

3.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确定年度工作重点,扎扎实实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分)

查看文件资料。有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或安排的得1分;工作计划或安排内容结合工作实际,且明确具体的得1分。

4.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2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任务和措施(4分)

查看文件资料。有会议记录或纪要等反映相关情况,每少一次扣2分,扣完4分为止。

5.法制工作有专门经费予以保障(2分)

查看文件资料。有法制工作专项经费的得2分。

(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效明显(20分)

1.梳理乡镇政府负责执行和配合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并根据执法依据界定乡镇政府执法权限、种类和具体内容(8分)

查看文件资料。对乡镇政府执法依据进行梳理的得4分,依法界定乡镇政府执法权限的得4分。

2.对梳理出的每一项权限制定明确具体的实施流程、要求、时限和责任,并汇编成职权目录和流程图(5分)

查看文件资料。汇编职权目录的得3分,编制流程图的得2分。

3.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提升行政服务水平(4分)

调查了解。向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了解情况,按照要求提升行政服务水平的得4分。

4.理清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法律关系,建立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机制。充分保障基层群众自治权利,严禁干预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内的事情,不得要求群众自治组织承担依法应当由政府履行的职责(3分)

查看文件资料,调查了解。建立相关工作制度或机制的得3分。不得存在干预和损害群众自治权利的行为。

(三)规范性文件质量较高(10分)

1.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法定权限,规范性文件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相抵触,未违规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未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2分)

调查了解,查看近年来规范性文件报备情况,并抽取部分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此项不得分。

2.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发布、登记、备案、监督检查和清理制度。凡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开发布等程序(2分)

查看文件资料。相关制度健全的得2分。但在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发布工作中不遵守相关制度规定的,每发现一件扣1分。

(三)规范性文件质量较高(10分)

3.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2分)

查看文件资料。抽取部分规范性文件制定档案资料,发现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此项不得分。

4.依法应当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公开率达到100%(1分)

查看部门近年发文登记并查看信息公开网,达不到100%的不得分。

5.规范性文件备案率达到100%(1分)

查看部门近年发文登记和向县级政府备案文件资料,达不到100%的不得分。

6.每隔两年进行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布工作,及时修改或废止不合法和不符合行政管理需要的规范性文件,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2分)

查看文件资料。按照要求进行过清理的得1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的得1分。

(四)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11分)

1.重大决策事项范围界定明确,重大决策听取意见、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及责任追究制度健全(2分)

查看文件资料。相关制度健全的得2分。只有部分制度的酌情给分。

2.建立乡镇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4分)

查看文件资料。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得2分,有事例表明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的,每件次得1分。此项得满4分为止。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进行听证(2分)

查看文件资料,调查了解。有资料反映就决策事项进行过听证的得2分;近年来未发生应当听证的决策事项,但建立听证相关制度得2分。不得出现应当听证而不听证作出决策的情形。

4.行政决策过程档案齐全,重大决策事项风险评估率达到100%,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3分)

查看文件资料。查看行政决策档案资料,决策档案规范齐全的得2分。重大决策风险评估率及合法性审查率均达到100%的得1分。

(五)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15分)

1.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规范委托执法行为,凡属委托执法的要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并报县(市、区)政府备案。行政执法人员具有执法资格(4分)

查看文件资料,调查了解。不得存在越权执法、委托执法手续不全、执法人员无执法资格等情形。

2.加强程序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严格按程序执法,执法行为符合法定方式、步骤和时限(2分)

查看文件资料,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步骤的得2分。不得出现执法程序违法的情形。

3.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条款进行梳理,科学合理地进行细化、量化,并将细化、量化的行政裁量标准予以公布,完善适用规则,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2分)

查看文件资料。建立裁量权基准制度的得1分,对行政裁量权标准予以公布的得1分。不按照裁量权标准执法的,发现一起扣1分,扣完2分为止。

4.建立并落实执法责任制,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2分)

查看文件资料。建立执法责任制的得1分,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活动的得1分。

5.行政执法依据适用正确,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证据材料的收集和采用合法、规范,行政执法决定内容合法。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立卷归档齐全,行政执法案卷内容体现行政执法活动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3分)

调查了解。行政执法不得存在违法行为。行政执法在事实认定、程序、案卷整理归档等方面存在瑕疵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

6.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处理违法行为的手段和措施适当适度,不粗暴对待当事人,不侵害执法对象的人格尊严,避免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损害,杜绝执法的随意性(2分)

调查了解。不得存在不文明执法行为。

(六)行政争议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5分)

1.作为行政复议案件被申请人时,认真做好答复等相关工作,自觉履行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建议和意见(2分)

根据近年来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情况打分,不得存在不配合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或不履行复议决定、建议和意见的情形。

2.认真做好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建立并执行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1分)

查看文件资料,调查了解。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得1分,但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并未执行该制度的不得分。

3.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积极应诉,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和司法建议(2分)

调查了解。不得存在不配合人民法院办理行政诉讼案件或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和司法建议的情形。

4.行政争议能够及时、有效得到化解(扣分项)

调查了解。因不及时化解行政争议,造成行政争议得不到解决的,每发现一件扣2分,扣完本项5分为止。

(七)行政权力监督机制健全(6分)

1.自觉接受人大、司法、监察、审计监督(2分)

调查了解。不得存在不接受监督,不执行监督意见的情形。

2.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高度重视舆论监督,主动配合新闻媒体进行监督。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群众投诉处理率达100%(2分)

查看文件资料,调查了解。建立群众投诉举报处理制度或工作机制的得2分。不得存在对社会监督、投诉举报不依法处理的情形。

3.强化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建立健全经常性的监督制度,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督促和约束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2分)

查看文件资料,调查了解。建立内部监督制度的得2分。不得存在应当问责而不问责的情况的情形。

(八)政务公开全面推进(10分)

1.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及时、准确、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2分)

查看文件资料。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健全的得2分。

2.全面推进办事公开,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期限、过程、结果等事项,充分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行政职权目录和流程图向社会公开(2分)

查看文件资料,调查了解。按照要求公开行政职权目录和流程图的得2分。

3.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对人民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6分)

调查了解。根据近年来各地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平均分折算。不得存在对信息公开申请不予答复或超期答复的情形。

(九)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较强(8分)

1.建立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制定年度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计划(2分)

查看文件资料。建立学法制度的得1分,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的得1分。

2.把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作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任职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的重要内容(1分)

查看文件资料。培训内容包含依法行政法律知识的得1分。

3.每年至少组织2期依法行政专题学习(2分)

查看文件资料。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2分为止。

4.重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培养,建立较为完善的执法人员教育和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率达到100%,执法人员学法时间每年不少于50学时。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培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并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2分)

查看文件资料。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率达不到100%的扣0.5分,执法人员学法时间少于50学时的扣0.5分。没有资料反映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相关培训的扣1分。

(九)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较强(8分)

5.按照普法规划的要求开展依法行政宣传工作,新出台法律、法规、规章宣传率达到100%,依法行政典型的宣传率达到100%(1分)

查看文件资料。不按照要求开展宣传活动的此项不得分。

(十)依法行政工作具有示范效应(创建必备条件)

推进依法行政有创新举措,至少有一项依法行政工作举措在全市或该县(市、区)具有示范效应

评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乡镇至少有一项工作措施在全市或该县(市、区)具有示范效应。具体工作措施由乡镇政府报送各县(市、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各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认定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重大行政决策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与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不作为或行政执法行为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拒不履行生效的司法判决和裁定、复议决定以及有权机关责令改正的决定等监督意见的;因其他行政行为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

调查了解。存在相关情况的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说明:1.示范单位按照评定标准评分必须达到90分以上;

2.第十项为创建示范单位必备条件,无具有示范效应工作举措的不能评为示范单位;

3.评分标准中“近年来”是指2011年以来工作情况;

4.创建指标中具体工作未实际发生过(如从未发生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即可;

5.创建工作材料不得存在虚报、瞒报等情况,否则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定标准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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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1 业务咨询人数: 136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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