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变更土地收入上缴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北京市财政局 | 文号: |
颁布日期:1995-02-21 | 失效日期:1999-10-22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变更土地收入上缴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
市房地产管理局:
为正确区分土地收入内容,将土地出让金部分准确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按照市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对土地收入的上缴办法特做如下变更。
市房地产管理局将代收的土地收入,直接缴入市财政局在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开设的专用帐户。
特此函告。
1995年2月21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变更土地收入上缴办法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