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遵府办发〔2008〕49号 |
颁布日期:2008-03-18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遵府办发〔2008〕49号
关于印发推动小企业授信工作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推动小企业授信工作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八日
推动小企业授信工作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小企业是地方经济发展最活跃的成分,在全市经济中占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大力扶持小企业发展,不仅是调整经济结构,促进经济更加快速健康地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促进社会协调发展,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客观需要。但是小企业融资难的情况仍十分突出,已成为制约我市小企业发展的瓶颈,为了缓解小企业融资难,支持小企业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解放思想,提高认识
党的十七大要求,推进公平准入,改善融资条件,破除体制障碍,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小企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支持小企业健康发展,对于推进“三新一强”发展战略,加快遵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及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做好小企业授信是破解小企业融资难,丰富和完善市场生产要素的一项重要工作。小企业授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银、企及社会多方的共同努力,全市各有关机构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站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议精神,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促进小企业授信工作。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一)完善机构。市政府成立推进小企业授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以政府办、银监局,人民银行,经贸委、乡镇企业局、工商联、工商、税务、商务、招商、旅游、房管、国土、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各成员单位的联系人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小企业授信工作的组织推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银监局。
(二)健全机制。建立金融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政府联系金融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银监分局局长、人行遵义分行行长召集,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工商联、中央驻遵金融监管机构、有关银行机构、金融机构负责人,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主要通报全市小企业授信情况,发布小企业授信需求信息,给企业和银行提供对接机会,研究协调解决促进小企业授信及贷款回收工作等具体问题。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一)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诚信行为,宣传小企业授信工作,为小企业授信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此项工作由市政府新闻办牵头,银监局等有关单位配合,于2008年5月1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二)要继续加强企业和个人信用征信系统的建设,整合银行、工商行政管理、税务、海关、质监、公安等部门的信息资源。此项工作由人民银行遵义中心支行牵头,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配合,于2008年5月1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三)切实维护银行业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同配合,加大打击逃废金融债务的力度,有效保护银行债权。将全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工作人员的银行信用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对不诚信、逃废银行债务的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对不诚信企业、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必要的信息披露。此项工作由市打逃办牵头,银监局、目标办、监察局、工商联等单位配合,于2008年5月1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四)房管、国土、工商等贷款抵质押登记部门要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抵质押登记办事窗口,方便企业办理登记手续。登记部门要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积极推进抵质押物登记、出质登记的标准化和电子化,提高服务水平,降低登记成本。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过程中,不得指定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质物)进行强制性评估,不得接受评估机构的中介费。相关职能部门要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和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服务行为,鼓励和扶持专业化中介机构的发展。此项工作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房管等相关部门配合,于2008年5月1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五)完善信用担保体系。要加强我市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切实缓解小企业融资担保难的问题,制定我市加强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促进我市的担保体系建设。第一,充实壮大国有担保公司金贸担保公司的资本金,完善担保审批流程,推进金贸担保公司体制改革,促使其尽快独立市场化运作;市工商联应按照市场规则,积极筹建会员制担保中心,为会员及其他非公有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第二,积极引进实力雄厚,管理规范的外地担保公司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开展担保业务;第三,将我市需担保的企业统一由企业主管部门牵头,按照自愿的原则,打包推介给外地担保公司;第四,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创新担保方式,积极探索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应收帐款质押、原材料及存货担保、商会联保等担保方式,多方面、多渠道解决担保问题;第五,要加强担保公司的管理,杜绝担保公司将担保保证金转嫁给企业的行为。
(六)加强鼓励和引导工作,促进小企业做活做优。对需要政府扶持的行业直接给予财政奖励等政策支持,停止使用贷款贴息等扶持方式;有不良贷款记录的企业不能享受财政奖励等各项优惠措施,不能参加各项评优活动。
(七)银行业体系要加强“六项机制”建设。创新小企业授信业务,完善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着重建立和完善小企业授信“六项机制”,包括利率的风险定价机制,独立核算机制,高效的审批机制,激励约束机制,专业化的人员培训机制,违约信息通报机制。“六项机制”建设是小企业授信工作稳健发展的基础,各银行应围绕“六项机制”要求,发挥各行在小企业金融服务方面的特色,结合自身实际,积极进行制度与机制创新,要在小企业授信管理组织、营销策略、业务流程、风险控制、考核激励、授信队伍建设等机制创新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要探索新的资信评估方式、担保形式、风险定价方式以及利率政策,通过“六项机制”的建设推动小企业授信的发展,有效控制小企业授信的风险。
(八)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要积极调整信贷结构,继续加大支持小企业的力度。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的主要客户是小企业,要通过大力吸收存款、积极调整信贷结构,集中信贷资源优先支持小企业发展。
四、建立激励,促进发展
(一)尽快制定我市银行业对地方经济贡献度的考评方案和激励措施。
(二)财政性资金存款和市政府重点项目等公共资源配置,原则通过公开招投标选择合作银行,对当年考评居前的银行在竟标过程中重点给予加分等政策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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