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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批转西安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 文号:市政发〔2007〕30号
颁布日期:2007-03-23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西安市人民政府批转西安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意见的通知

市政发〔2007〕30号2007年3月23日

市经委《关于加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加强

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的意见

(西安市经济委员会2007年2月28日)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企业自主创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按照“国际化、市场化、人文化、生态化”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产业强市”战略,促进我市工业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和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增强创新意识,提高企业技术创新紧迫性认识

(一)充分认识企业技术创新的重大战略意义

不断的技术创新是企业赖于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和决定性因素。提高企业创新能力,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全市上下要把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摆放到全市发展战略的高度来加以重视。加强企业创新能力,是充分利用我市科教资源、人才资源优势,建设“两区两基地”,推动西安工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必然途径。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是实现我市经济结构调整,、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向科学发展轨道,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要内容。

(二)正确认识我市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的现实状况

经过几十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市已成为全国重要的科技资源大市,并已基本形成全国重要的中高压输变电成套设备、航空航天、兵器、重型商务汽车、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制冷、通用及专用设备和食品饮料等产品的研发中心、生产基地和配套服务体系。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全国相关城市相比,在技术研发投入、企业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方面还有较大差距,与我市科技资源大市的名称不相称。

(三)进一步拓展企业技术创新内涵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拓展企业技术创新内涵,紧紧抓住国际产业和东部地区产业调整转移,西部大开发和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加速发展的这一历史机遇,把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放在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位置,实现观念、管理、技术、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创新,并将其融入到创新型城市建设中,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确立进一步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的确立,明确企业技术创新的工作目标任务

(一)不断优化环境,来确立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

积极运用财政、税务、金融奖励和政府采购等手段,来创造条件、优化环境、深化改革、创新服务,支持和激励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发挥经济、科技科技的政策及市场需求的导向作用,促使企业成为研发投入的主体;充分利用市级相关部门形成的产业扶持联动机制,支持企业承担国家、省、市重大研发任务,促进及有利于全市产业发展、产业培育的任务;完善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转移机制,加快企业运用集成创新方式实现快速发展;加快企业改革步伐,激活企业技术创新的内在活力;营造良好环境,扶持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使企业真正成为研发投入、创新活动、成果转化的主体,进而突显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

(二)明确我市企业技术创新的指导思想

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技术中心为载体,以产学研联合为纽带,以人才培养,完善技术创新政策环境和服务体系建设为手段,以健全和完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培育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提高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加快我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步伐。促使全市工业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切实提高我市工业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三)企业技术创新的主要任务

建立和完善适应我市经济发展要求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是建设创新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一五”期间,我市企业技术创新的主要任务是:加快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和企业研发机构的载体建设;加大技术创新的投入力度,稳步提高企业研发投入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进一步重视企业新产品开发、技术难题攻关和企业技术改造活动;加快技术创新所需的各类人才培养和引进,形成有效的人才梯队;加快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充分利用企业品牌、技术标准、专利等有效手段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创新企业文化和激励机制,调动企业员工参与创新的积极性。

(四)“十一五”我市企业技术创新主要目标

通过努力,力争“十一五”末,使我市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装备水平大幅提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产品进一步增加,部分重点企业的技术和产品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形成一批体系完善、机制健全、自主创新能力强、能够参与国际竞争的企业或企业集团。

1.技术中心建设。培育10户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和,55户省级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以及115户;市级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总数达到115家。

2.关键技术和重点产品开发。实施具有国内领先水平以上的技术创新项目50项,达到省级新产品200项,保持并夯实我市在装备制造业上重点技术和产品的持续领先地位。

3.技术进步贡献水平。全市高技术产业产值占全部工业产值比重达到48%;规模以上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产品销售收入比例达到25%以上。

4.技术进步研发投入水平。全市企业技术开发经费投入年平均投入达到20亿元,确保重点骨干企业研发试验能力处于国内同行业一流水平;工业企业技术开发费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2%以上,其中具有市级及以上技术中心的企业技术开发费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3%以上;

5.自主品牌培育。每年有一批企业制定或参与制定国家级行业标准,推动创新能力强的企业积极采用国际通用标准。力争培育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其中“中国名牌”产品达到15个。

三、加快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发挥各产业园区的作用,加快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一)支持并引导企业建立技术研发机构

引导并支持我市各类骨干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包括技术研发中心、工程中心、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和试验基地等,不断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对新通过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和研发中心,市本级财政将分层次给与一次性支持。对有条件的企业,鼓励其在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和研发中心的基础上建立企业研究院,市本级财政将给予一次性资助。建立对企业研发机构的业绩考核制度,奖优激后。构建起我市国家级、省级、市级梯级企业技术创新构架。

(二)加快产学研联合工程的实施

充分利用我市科教研发资源优势,鼓励引导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全方位的技术合作,加快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高校和科研院所相结合的产学研联合体的建设。充分发挥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的作用,鼓励企业通过技术难题招标、技术支撑、人才培育等切入方式实现产学研联合。市财政将利用扶持科技及产业发展资金不断加大对产学研合作项目支持力度。

(三)开展“创新型企业”的典型示范工作

通过典型示范,引导我市广大企业积极开展企业技术创新工作。鼓励支持我市企业创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创新型企业试点。引导各类社会资源向创新型示范企业倾斜,充分利用产业扶持联动机制,对其相关创新项目进行全方位重点扶植和支持。

(四)开展行业技术中心试点工作

在一些重点优势行业中,选择一批研发实力较强、与行业发展联系密切的企业和研究院所,通过产学研联合的方式,在企业技术中心的基础上,组建行业技术中心,实现关键共性问题的联合攻关及难点疑点问题的解决。全力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实现行业可持续发展。

(五)调动和发挥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作用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安航空、航天高技术产业基地和西安航天产业基地以及各工业园区是我市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区域。鼓励和支持其按照《西安市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方案》、《西安市振兴装备制造业实施方案》、《西安市工业发展与结构调整行动方案》,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加快优势行业、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实现支柱产业向产业集群地跃升。对相关园区的先进经验要及时总结并在全市推广,引领创新型城市建设步伐。

四、加强创新基础平台建设,完善创新服务体系

(一)加强技术创新公共平台建设

鼓励企业在政府的引导下,联合高校、科研院所、行业组织建设面向社会、资源共享的技术创新平台体系;。面向特色中小工业园区,建设一批直接服务于区县支柱产业的行业创新研发服务平台,提高区县特色工业的技术水平和竞争力;依托我市现有质量检测机构,建设产品检测服务中心,为产品研发提供检测、测试和标准化等专业技术服务;建设好企业创新政务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科技咨询与评估、政策咨询、知识产权申报、相关课题或专题认定资助等服务。同时建设创新平台共享机制,促进重大设备、重点实验室等公共资源向社会、企业的开放。

(二)加强企业孵化器建设

支持企业或机构创建科技企业或中小企业孵化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资”的原则,进一步加快我市现有的创业服务中心的各类孵化器建设,引导社会资金创办综合性或专业性的创新孵化器。按照我市科技计划的安排,对列入国家和省级孵化器创建计划的机构给予重点支持。创新支持模式,加快实施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培育工作,优先推介专业投资机构参与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投资发展。鼓励各类孵化器积极实施产学研联合工程。,增强对孵化企业的服务功能。

(三)加强创新融资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基金、贴息、补助等形式,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积极争取设立西安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进一步健全创新风险投资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建立风险投资基金,积极引进境外风险资本,引导社会资金进入高技术创业企业和我市传统优势产业。进一步完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贷款担保支持。

五、实施品牌战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一)扶持企业建立技术标准体系

引导、扶持我市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制定,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第一起草单位的我市企业,市政府将给予补助和奖励。逐步建立起我市技术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二)加快品牌产品的培养

通过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逐步实现自主创新,形成品牌产品创新新模式。鼓励企业进一步强化品牌意识和商标意识,不断提高品牌产品市场占有率,增强其市场竞争力。加大对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免检产品的扶持和奖励制度,对获得中国名牌、全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的企业以及新获得陕西省、西安市名牌企业,陕西驰名商标企业、西安市驰名商标企业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力争实现“十一五”争创中国名牌产品目标。

(三)加快专利技术产业化和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鼓励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重大产品,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主体意识,加快专利技术产业化,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对实施专利产业化的项目,根据应用前景、实施阶段和创造效益给予不同定额的补助。对符合相关规定的专利申请,按照西安市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给予相关的支持,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指导和服务。

六、紧抓重点产业创新,推进产业加快发展

(一)加快高新技术产业的创新和产业化

围绕“两区两基地”建设,组织实施一批重大技术进步项目。重点支持以通信和软件、集成电路设计、关键设备制造及封装测试、新型电子元器件、系统集成等为代表的电子信息产业;以现代中药、生物制药、化学新药及制剂、数字医疗器械等为代表的医药产业;以大型运输飞机、支线及通用飞机、各类航空发动机及航空零部件制造、转包为主的航空产业;以运载火箭及航天发动机、卫星有效载荷及卫星应用地面系统、增雨防雹火箭系统等为主的航天产业。加大对有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产品产业化支持力度,鼓励并资助优势企业引进成熟的高新技术项目并实现产业化。

(二)加快传统优势产业的创新步伐

围绕高中压输变电成套设备、汽车及零部件装备、专用通用装备、食品饮料等我市传统优势行业,积极开展运用高新技术和实用先进技术的提升改造工作,解决这些传统优势产业发展中的技术瓶颈。鼓励企业针对发展中的薄弱环节,高起点、有重点地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设备。支持企业采用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式,为实现自主创新打好铺垫。推进重点优势企业开展信息化应用,加快企业内部信息平台的建设。

(三)加快我市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

围绕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技术、石油化工、生物制造等我市新兴的工业行业,积极发挥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204所等相关研究院所的科研开发能力,通过产学研结合,尽快形成具有西安特色的以超导材料、铌钛合金、镁合金、钼制品等为代表的有色金属材料产业;以陶瓷基复合材料、先进电瓷等为代表的非金属材料产业;以太阳能热电转化、多晶硅太阳能光伏电池等为代表的新能源与节能技术产业;以承载陕北能源重化工产业转移的西安精细化工产业基地为代表的石油化工产业;以人体器官替代品生产为主的生物制造产业。促进西安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七、加大技术进步投入力度,不断改善技术创新融资环境

(一)充分发挥财税政策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引导作用

创新投资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充分发挥财税政策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引导激励作用。按照《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所得税,当年不足抵扣的,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切实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企业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技术进步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允许企业加速科研设备的折旧。对列入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高技术产业示范工程、重大装备制造业专项并取得经费支持的项目,市财政科技研发资金及相关扶持产业发展资金可给予适当配套支持。

(二)建立企业创新融资担保机制

建立和完善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的信用担保体系,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有关政策。鼓励各类担保机构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财政资金对担保机构用于企业创新融资担保给予适当补助。按照国家规定,进一步落实担保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担保覆盖面广、社会贡献大、风险防范效果好的担保机构给予奖励。

(三)建立财政资金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制度

建立和完善我市企业自主创新重点产品备案制度。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用财政资金进行采购以及市财政投资的重大工程,都应优先购买本地列入目录的自主创新产品。在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要充分考虑自主创新因素,增加自主创新评分因素并设立一定的权重。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地自主创新产品的,将优先获得采购合同。

八、重视人才资源开发,构筑创新型人才高地

(一)加大创新人才培养力度

深入实施人才强势战略,发挥创新人才的核心支撑作用,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和自主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利用我市科教资源优势,依托高等院校和各类职业技术培训学校,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为企业培养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复合型人才。重点是抓好企业经营者的培训,提升其把握驾驭市场和经营的能力;抓好企业技术人员的再培训,提升产品技术创新研发能力;抓好技术工人的培训,提高创新研发的工艺技术落实能力;抓好对外交流,引进高层次国内外专业技术人才,尽快形成与我市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培育架构。允许企业引进上述人才所需的住房货币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相关费用按照相关规定列入成本核算。

(二)加大对高技术人才(含留学人员)创业支持和资助力度

充分利用西安高新区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引导示范,以重大项目为依托,加快推进“青年人才创业计划”和“百名院士创新创业工程”等专项行动,大力吸引高技术人才(含留学人员)来我市创业。对带高技术成果和项目来西安实施转化或从事高技术项目研发的留学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国外硕士学位以上),按照项目的实际情况,可获得政府一次性创业资助资金;对院士来西安创业的,按照“百名院士创新创业工程”有关政策,给予资助。

(三)建立创新人才激励机制

建立以业绩和能力为重点的自主创新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促进技术要素参与分配,采取期股、期权等方式激励科技人员。允许科技人员以智力支出作为技术开发费投入,通过合约明确投智者和投资者各自享有的专利发明权益,充分调动投智者和投资者的创新积极性。继续实施对有重大贡献的创新项目和个人实行重奖制度。对获得国家、省科技大奖的科技工作者给予配套奖励,同时根据企业纳税金额,对获得国家、省科技大奖的企业给予一定额度指标,由企业分配给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

九、创新政府技术进步管理体制,实施资源有效配置

(一)优化配置财政资源支持企业自主创新

优化配置财政资源,支持创新体系建设和重大科技攻关与产业化。形成职责明确、管理科学、鼓励创新的公共财政资金运行机制。优化配置科技研发资金、信息化专项资金、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及每年新增的科技投入资金,充分利用已形成的市级相关部门联动机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的研究开发与产业化,以及优势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

(二)改革完善技术进步经费的使用范围

鼓励企业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各类创新资源的支持。加强对企业承担各类创新项目的督导督查。建立健全技术创新项目评估考核奖励制度和奖励办法,对新创立的国家级、省级及市级企业工程中心、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孵化器,按性质类别政府给与一次性补助。对经认定的国家、省级、市级优秀新产品,在认定后一定期限内,进行评审,对经济效益好的给予奖励。设立西安市技术创新奖,对每年度中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有独创性并对经济增长有较大带动作用的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和在技术创新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三)完善技术创新的目标考核

按照实行目标管理要求,近一步完善技术创新考核指标体系,将企业技术开发支出占销售收入比重、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工业新产品产值率、专利授权量等纳入对各级政府的考核内容。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指标纳入国有控股企业及其领导的考核体系。把技术要素参与分配作为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激励企业家的自主创新能力。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指标纳入民营企业申报国家相关项目计划的评审体系,激励民营企业家实施技术创新的动力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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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42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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