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渭政办发〔2008〕177号 |
颁布日期:2008-11-17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百日安全整顿活动方案的通知
渭政办发〔2008〕1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管委会:
《渭南市百日安全整顿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审定,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汲取澄城“10.29”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刻自省,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相应的整顿方案,加大工作措施落实,以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渭南市百日安全整顿活动工作方案
为了深刻汲取澄城县10·29尧头斜井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百日安全整顿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中省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按照“隐患治理年”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入排查影响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部位,下大力气做好百日安全整顿工作,为我市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时间
从2008年11月20日开始至2009年3月15日结束(煤矿百日安全整顿活动起止日期为11月15日至3月15日)。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从2008年11月20日至11月25日结束。
第二级段,整顿阶段:从2008年11月26日至2009年2月28日结束。
第三阶段,验收和总结阶段:从2009年3月1日至3月15日结束。
三、活动主题
查隐患、反违章、压事故、保安全。
四、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百日安全活动,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措施,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地方政府监管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努力减少1-2人死亡事故,杜绝3人以上死亡事故,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五、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整顿活动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百日安全整顿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雷孟斌副市长
副组长:王天久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煤炭局局长
赵洪冬市安监局局长
成员:郭铁民煤监渭南分局局长
王勤智市公安局局长
朱秀芹市国土局局长
陈春明市交通局局长
刘建升市工商局局长
陈双牛市建设局局长
张必忍市监察局局长
陈勇刚市农机局局长
张向民市广电局局长
张洁玉市总工会主席
郭忠杰市劳动局局长
李东平市旅游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顿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安委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赵洪冬同志担任。
六、整顿内容
(一)煤矿:切实按照渭政办发〔2008〕174号文件精神,狠抓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等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完善井下基础设施,改进安全技术措施,淘汰落后生产设备,规范煤炭资源整合审批和基建矿井、技改矿井时间、程序,指导各类煤矿加强安全基础管理。严格执行瓦斯综合治理“十二字”方针,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和抽放系统要正常运行;严查3万吨以下等16种矿井是否按有关规定关闭到位以及非法开采矿井;整顿煤矿顶板管理、防治水以及机电、运输等环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严禁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进行生产。建立健全打击非法开采的机构和组织,落实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建立黑名单制度,把往年公告关闭的、这次煤炭资源整合后不利用的井筒、擅自私打的井口都要登记造册,公告公开,按照“三不留一闭毁”的标准彻底关闭到位,并落实监管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严防死灰复燃。
牵头单位:市煤炭局
责任人:王天久
(二)非煤矿山:整顿潼关黄金矿区“楼上楼”开采和采空区的治理,严禁一个脉线多家开采,井下采掘系统相互贯通等问题造成的重大安全隐患;治理露天矿采石场一面坡开采造成的安全隐患;检查推行工矿机械通风、采石场中深孔爆破等安全技术普及情况;加强对尾矿库的安全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测,凡存在重大安全问题的尾矿库和未取得安全许可的尾矿库一律停产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严防发生溃坝事故。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
责任人:赵洪冬
(三)危险化学品:排查危险化学品在生产、经营、运输、贮存使用和废弃处理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严查被列为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企业中的安全隐患;检查化工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情况,并对安全距离不达标的化工企业,提出整改措施;严厉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活动。严查企业新、改、扩建项目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程序情况。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
责任人:赵洪冬
(四)烟花爆竹:排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制度的落实情况,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经营;检查烟花爆竹生产工区的公司化改造进展情况,加强对烟花爆竹工区的巡查和监管,严防工区组织生产。严查取得《烟花爆竹安全许可证》的企业违规用药,超员、超量、超范围生产,超量贮存的安全隐患以及批发经营单位和常年经销网点的安全管理。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
责任人:赵洪冬
(五)道路交通:结合专项整治工作,集中精力,集中警力,以客车、农用车、摩托车、危化品运输车辆管理为重点,全面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深化专项整治,严格路面管控,加大督查检查力度。整顿客运场站的经营资质,规范“承包”、“挂靠”等经营方式,全面检查设施、运营隐患,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车辆、非法载客、超载、超限等违规行为;检查治理危桥险路和事故多发路段的整治情况和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落实情况;严查事故企业的整改情况,对于事故责任人,建立驾驶员“黑名单”公告制;整治农用车非法载客、客车超员、超速和“带病”行驶;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驾驶员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行为;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无证行驶的情况;在雨、雪、雾等特殊天气状况下,加强警力值班,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人:王勤智
(六)建筑施工:排查以防范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的房屋建筑、道路、电力工程和燃气行业的安全隐患。整治施工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混乱、专职安全员不能正常开展工作、塔吊没有经过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施工用电和施工机具管理不规范、外来务工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责任人:陈双牛
(七)消防安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制度;严查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的损坏情况;检查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和宽度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或设置栅栏、护栏,锁闭、封堵、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情形;整顿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应急照明灯损坏失效,常闭式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以及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情况;严查按照规定应设火灾应急广播系统的人员密集场所,未设系统或所设系统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人:王勤智
(八)旅游:整顿旅游景点设施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严查旅游营运车辆、游船等载人工具的安全隐患;检查星级宾馆、饭店和旅行社等的安全隐患。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责任人:李东平
其他行业领域按照各自制定的工作方案进行整顿和检查。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各部门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次百日安全整顿活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安排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督查。企业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组织开展本企业各项活动。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要及时总结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内容,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于11月18日前制订下发具体活动方案,明确活动重点内容、要求和责任,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市政府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电话:0913-2074666)。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逐项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妥善制订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各有关部门要将督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地方政府,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查。
(三)加强督查,狠抓落实。为了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市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将在活动开展期间组织两次全面督查,推广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对在整顿期间工作不认真、走过场或弄虚作假、花架子等行为,予以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将对县市分管领导予以纪律处分;对因失职、渎职行为使工作开展受到严重影响的以及引起责任事故的,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因工作不力引发一次死亡3人以上责任事故的,县级分管领导停职检查,县市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就地免职。各县(市、区)政府每月25日前向市政府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本月工作情况。2009年2月25日前汇报活动总体情况,市政府将定期通报各县市政府工作情况。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百日安全整顿活动方案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