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铜政办发〔2015〕18号 |
颁布日期:2015-04-13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铜政办发〔2015〕1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铜川市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3日
铜川市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及《铜川市“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15)》,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和2015年降水趋势预测,制定本方案。
一、全市地质灾害现状及主要分布区域
我市目前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36处,其中:滑坡118处,崩塌98处,地面塌陷19处,地裂缝1处。分布情况:耀州区96处,王益区61处,印台区32处,宜君县40处,新区7处。直接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1964户7999人,受威胁公路4600米,铁路2000米,矿山企业20家,学校2所,单位37家。
地质灾害隐患主要涉及全市34个乡镇办事处,其中涉及耀州区庙湾、瑶曲、关庄、董家河、孙塬、照金、石柱7个乡镇和永安路、天宝路2个街道办事处,王益区黄堡、王益2个乡镇和王家河、桃园、红旗街、七一路、青年路5个街道办事处,印台区陈炉、红土、王石凹、广阳、印台、高楼河6个乡镇和三里洞、城关2个街道办事处,新区咸丰路、正阳路2个街道办事处。宜君县城关、五里、彭镇、棋盘、太安、尧生、云梦、哭泉8个乡镇。
煤矿采空区涉及区域主要包括黄堡镇—王益乡—陈炉镇—广阳镇—红土镇—王石凹镇—高楼河镇范围和照金镇—庙湾镇—瑶曲镇—金锁关镇—太安镇一带。
公路涉及路段主要包括210国道金锁关—哭泉段沿线;县级公路庙湾—照金沿线;金锁—烈桥—柴沟段沿线。
铁路主要涉及梅七线耀州区沿线。水库流域主要涉及桃曲坡水库流域。
二、2015年全市降水趋势预测
预计全市2015年总降水量偏少,春季第一场透墒雨出现日期正常略偏早;初夏汛雨出现日期较常年同期偏晚;盛夏有20天左右的中度伏旱,出现日期较常年同期偏晚;秋季有弱秋淋,出现日期较常年同期偏晚。冬季降水偏少3-5成左右;春季偏少1-2成;夏季降水偏多1-2成,预计六月中下旬为汛雨多发时段,是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重要防范期;秋季降水偏少,有弱秋淋,出现日期较常年同期偏晚。
三、重点防范区段和防范期
(一)重点防治区县
耀州区、王益区、印台区、宜君县地质环境较为复杂,人口集中,其黄土塬边坡地带在降水、人为因素影响下,发生滑坡、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几率较大。
(二)重点防治区域
耀州区永安路街道办事处、天宝路街道办事处、孙塬镇、庙湾镇、照金镇、瑶曲镇辖区;王益区红旗街街道办事处、七一路街道办事处、桃园街道办事处、青年路街道办事处、王家河街道办事处、黄堡镇、王益乡辖区;印台区三里洞街道办事处、城关街道办事处、金锁关镇、王石凹镇、红土镇、广阳镇、陈炉镇、印台镇、高楼河镇辖区;宜君县城关镇、彭镇、五里镇、太安镇、哭泉乡、云梦乡辖区;新区正阳路街道办事处是全年地质灾害防范的主要区域。
(三)重点防范的交通干线区段
公路重点防治段:西包线顺河—哭泉—偏桥段、铜黄高速公路川口—半截沟段、焦寨—彭村工业园段、省道305线红土镇—北关段、烈柴路段。铁路重点防治段:梅家坪—七里镇铁路耀州区南至焦坪段、铜川—王石凹—史家河段。
(四)重点防治点
威胁5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43处列入市级重点防治方案。其中滑坡33处、崩塌4处、地面塌陷6处。其各级防治责任人、监测人员及联系方式在市政府网站和铜川日报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重点防治期
泥石流防范期:泥石流的形成常与阴雨、暴雨持续强降水或突发性强降水同步,防范期为6月至9月。
滑坡、崩塌主要防范期:降水诱发引起的滑坡、崩塌等灾害具有滞后性,防范期为6月至9月。冻融作用引发的崩塌、滑坡,防范期为上年12月至次年4月。人为因素及其他自然因素造成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应当全年防范。
地面塌陷防范期:主要因地下采矿引起,应全年防范。
四、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根据《铜川市“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15)》及省国土资源厅2015年工作安排,2015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为:
(一)启动“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谋划之年,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建设、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对“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进行总结,依据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和上一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进行总结,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年内基本完成《铜川市“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定期召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项小组例会。各成员单位定期汇报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及应急处置情况,对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作出研判及防治建议等。
(三)进一步落实群测群防工作责任,提高防灾预警能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人才队伍建设,落实群测群防工作责任,公示重点地质灾害点防、抢、撤预案,发放防灾工作卡、地质灾害明白卡,提高基层干部群众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积极开展专群结合的监测预警,使险情、灾情得到及时监控和有效处置,应急处置能力稳步提升。
(四)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消除隐患。认真开展汛前排查、汛中检查和汛后核查,针对地质灾害防治不同时段特点,加强研判。加大在重点地质灾害易发时段、易发区域,加大巡查检查频次,强化对险情、险段的监测巡查。
(五)强化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做好各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工作,提高基层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的应急避险、互救自救和应急处置能力。每个灾害点都要编制“演练方案”,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点的撤离演练和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应急演练,完成地质灾害应急演练规定任务。
(六)建成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市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4月底前通过验收并投入营运,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我市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水平,提高监测、预报和预警能力。
(七)开展新一轮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搬迁避险工作。各级政府要依据市政府下发的新一轮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险方案做好辖区新一轮搬迁方案的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好2015年搬迁工作,确保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八)开展地质灾害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宜君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已通过省、部验收。王益、印台是我市推荐2015年创建地质灾害高标准“十有县”建设的区县。要对照标准,编制创建方案,逐一落实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指南所规定的内容,顺利通过省、部地质灾害高标准“十有县”的建设验收和命名。
五、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继续设立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项小组,由副市长何尚民担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井益田、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张勤利担任副组长,市教育、公安、民政、财政、国土资源、住建、规划、交通运输、水务、商务、卫生、安监、供销、气象、供电、电信、铁路及驻铜厂矿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肖刚林兼任。
专项小组职责: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统一领导和指挥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调动、整合全市救灾力量和资源;决定采取救灾应急措施;执行国务院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和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其它关于地质灾害防灾救灾任务。
办公室职责: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根据指挥部的各项指示、命令,负责实施、协调并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应急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报送有关信息,开展联络、接洽等各项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监测人员,组织对分管区域范围定期巡查、排查,及时排除险情隐患,做好灾情、险情应对和信息报送工作(专项小组成员工作职责见附表)。在5月1日至9月30日全市汛期值班期间,小组成员必须保持24小时信息联络畅通。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国土资源部门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二)落实防治资金,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要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落实好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经费、群测群防补助经费、防治仪器所需经费及其他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并确保及时落实到位。地质灾害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单位,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地质灾害防治经费要纳入县级年度财政预算,年度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不少于50万元。已经省上批准实施的治理项目,要做好资金配套和项目监管,保证工程质量。铜川矿业公司、陕煤建司等中省企业也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本系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制定防治方案,迅速处置地质灾害险情
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要依据本地区地质灾害发展变化的最新情况,制定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辖区主要灾害点的分布状况、威胁对象和范围,制订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各区县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执行方案,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当地政府要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并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四)加强监督,畅通信息报送渠道
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要加强执法监督,规范各类工程活动,避免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对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工程建设项目,要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把好地质灾害防御关。各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速报区县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同时可越级速报省国土资源厅和国土资源部;接到当地出现中、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速报区县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同时可越级速报省国土资源厅。
(五)加强宣传培训,提高防灾意识
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对各级政府行政责任人开展应急处置和应急指挥决策能力培训,对各级地质灾害防治人员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与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知识、管理基本技能的宣传培训。结合“防灾减灾日”、“地球日”、“土地日”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普及各类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要认真落实铜川市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地质灾害防治培训班,提高全民地质灾害防治意识。
(六)完善预防体系,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继续完善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将防治责任落实到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村委会主任(社区主任)及监测人员。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当地政府要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水利、气象、地震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气象预警,并组织基层群众学习地质灾害知识、提高防灾意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要及时发放到受灾害威胁群众手中。
(七)综合治理,加快避险搬迁进度
各区县政府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新一轮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搬迁避险方案要求,积极落实搬迁经费和房源,实施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搬迁工作和工程治理。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实施好已落实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继续积极争取中、省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通过工程治理和实施搬迁,逐步从根本上消除灾害隐患。
省国土资源厅汛期值班电话:
值班室029-87851045
传真029-87851045
市政府汛期值班电话:
值班室0919-3183021
传真0919-3183021
市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汛期值班电话:
值班室0919-3286510
传真0919-3182925
附件:铜川市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小组工作责任表.doc
http://www.tongchuan.gov.cn/UploadFile/doc/20150415/2015041518165669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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