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贵州省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 文号:铜署办发〔2007〕35号 |
颁布日期:2007-03-21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铜仁地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铜署办发〔2007〕35号
各县、自治县、市、特区人民政府、大龙开发区管委会、行署各工作部门:
地区国土资源局编制的《2007年铜仁地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2007年铜仁地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2006年我区地质灾害情况
2006年全区共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1637个(其中:滑坡1232个、崩塌264个、地裂缝11个、泥石流75个、地面塌陷55个),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285个,受威胁的人数达7万人以上。2006年全区各地均不同程度地发生了地质灾害,其中灾情较严重的县有思南县、江口县、印江县、石阡县,主要灾种以滑坡为主。据统计,2006年全区共发生地质灾害9处(其中:滑坡5处、泥石流2处、崩塌1处、地面塌陷1处)、死4人,造成经济损失300多万元。由于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地质灾害发生频繁,应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切实制定和落实好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二、2007年全区地质灾害预测预报
(一)危险区预测:
铜仁市:重点是谢桥办事处、和平乡、坝黄镇。
沿河县:重点是和平镇、夹石镇、谯家镇、沙子镇。
万山特区:重点是万山镇、黄道乡、敖寨乡。
松桃县:重点是迓驾镇、木树乡、寨英镇、甘龙镇。
玉屏县:重点是田坪镇、平溪镇、亚鱼乡。
江口县:重点是怒溪乡、桃映乡。
德江县:重点是钱家乡、长堡乡、平原乡。
思南县:重点是思塘镇。
石阡县:重点是花桥镇、中坝镇、白沙镇。
印江县:重点是峨岭镇、杉树乡、中坝乡、合水镇、缠溪镇。
上述危险区域的地质灾害种类以滑坡、崩塌为主。
(二)危险区段预测:
1、铜仁市
⑴坝黄镇
①高坝田村邓家田组(可能发生的灾害为滑坡);
②汪家坪村猫猫岩组(可能发生的灾害为滑坡);
③白果村中岭组(可能发生的灾害为滑坡)。
⑵谢桥办事处
①牙溪村牙溪组(可能发生的灾害为滑坡、崩塌、泥石流);
②唐家寨村邱家寨(可能发生的灾害为滑坡)。
⑶和平乡
孟溪村马冲组(可能发生的灾害为滑坡)。
2、沿河县
⑴和平镇
枫香村瓦窑坨(可能发生的灾害为滑坡)。
⑵沙子镇
明星村田家院子(可能发生的灾害为滑坡)。
⑶夹石镇
敖家村(可能发生的灾害为滑坡)。
⑷谯家镇
桂鲜村(可能发生的灾害为滑坡)。
3、万山特区(万山镇)
⑴汞矿
①汞矿一坑新街(可能发生的灾害为塌陷);
②汞矿二坑(可能发生的灾害为塌陷)。
⑵万山镇
①四新塘(可能发生的灾害为滑坡);
②新建(可能发生的灾害为滑坡)。
⑶黄道乡
大榜(可能发生的灾害为滑坡)。
⑷敖寨乡
深冲(可能发生的灾害为滑坡)。
4、松桃县
⑴寨英镇
①排木林村(可能发生的灾害为滑坡或泥石流)。
⑵迓驾镇
马鞍村(可能发生的灾害为滑坡)。
⑶甘龙镇
甘龙街上木树(可能发生的灾害为滑坡)。
⑷木树乡
龙塘村背后山(可能发生的灾害为滑坡)。
5、玉屏县
⑴平溪镇
①四眼塘村井水湾(可能发生的灾害为滑坡、崩塌)。
⑵田坪镇
唐合村马坡(可能发生的灾害为塌陷);
彰坪村(可能发生的灾害为塌陷)。
⑶亚鱼乡
亚鱼村花冲瓜(可能发生的灾害为滑坡)。
6、江口县
⑴桃映乡
①小屯村(可能发生的灾害为滑坡);
②匀都村木城(可能发生的灾害为滑坡)。
⑵怒溪乡
①梵星村麻阳溪(可能发生的灾害为滑坡);
②怒溪村(可能发生的灾害为滑坡)。
7、石阡县
⑴花桥镇
花桥村东街、花桥村小塘平(可能发生的灾害为滑坡)。
⑵中坝镇
高魁村任家山(可能发生的灾害为滑坡)。
⑶白沙镇
小岩村槐子坪(可能发生的灾害为滑坡)。
8、思南县
⑴思唐镇
①火葬场、鞭炮厂至县民政局一带(可能发生的灾害为滑坡);
②、师范食堂、烟草公司宿舍、县民宗局、思中教师新宿舍一带(可能发生的灾害为滑坡);
③检察院、人大宿舍一带(可能发生的灾害为滑坡);
④五金公司、卢家码头(可能发生的灾害为滑坡);
⑤日杂公司(可能发生的灾害为滑坡);
⑥供水公司(可能发生的灾害为滑坡)。
9、德江县
⑴钱家乡
分水村施栗坡(可能发生的灾害为滑坡)。
⑵平源乡
东风村当沟(可能发生的灾害为滑坡)。
⑶长堡乡
①马家溪村岩阡头(可能发生的灾害为滑坡);
②三角村屋基坝(可能发生的灾害为滑坡)。
10、印江县
⑴峨岭镇
大石村(可能发生的灾害为滑坡)。
⑵杉树乡
孟郊村(可能发生的灾害为滑坡)。
⑶合水镇
小杉木村(可能发生的灾害为滑坡)。
⑷中坝乡
土岩村(可能发生的灾害为滑坡)。
⑸缠溪镇
客店沟村(可能发生的灾害为滑坡)。
以上预测预报范围以外也有可以有发生地质灾害,特别是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的区域。同时,地质灾害的发生不仅是受汛期降雨的引发,而且在汛期前后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
三、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经费,避治结合。
各县(市、特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提高对地质灾害特殊性和危害性的认识,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政府日常工作,建立和完善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各县(市、特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落实领导责任制,做到层层负责,分级管理。县(市、特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和抢险救灾工作,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贵州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地质灾害得到及时的调查、勘查、治理或避让;要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编制和及时发布辖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或地段,县(市、特区)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划定和公告地质灾害危险区,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措施消除或控制险情;对重大隐患点要明确专人负责,把防灾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严防死守,避免群死群伤事件。乡镇人民政府和基层群众组织汛期要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监测、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置和报告,在灾害发生前及时避让;发生地质灾害要及时报告并立即组织抢险救灾,尽量减少损失。
四、部门配合,各司其职,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工作。
各县(市、特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是各县人民政府对其辖区地质灾害开展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地质灾害的巡查、排查、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辖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预案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并组织实施。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督促指导和检查地质灾害危险点和隐患点所在地的部门、单位或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方案,落实防灾组织机构、责任人、监测、预警信号、通讯联络、紧急疏散撤离路线、应急抢险等措施。要认真履行职责,搞好已通过立项批复的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等项目的实施。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下属部门、单位认真执行防治地质灾害的规定和要求,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单位、项目业主要编制隐患点防灾预案。各企事业单位、工矿、机关、学校等,应对各在建或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建筑物、设施、场地等进行认真的防灾部署,落实防灾措施。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险情巡查、检查,特别是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各类矿山的采空区、陡崖地带废弃采石采砂场、公路、水利设施、风景名胜区、学校,已建和在建的城镇、村民居住区的沟口和后山斜坡、陡崖地带等。一旦发现险情应及时积极组织力量,筹集资金对隐患点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保人员财产安全。
气象部门要积极配合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特别是大至暴雨)的预报。
煤炭和乡镇企业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对矿山开采导致的地质灾害,要督促该矿山企业进行治理。矿山企业法人代表是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防灾责任人,矿山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要组织力量加强监测,对危险性大,确实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采取有效的防灾措施防止灾害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发展改革、建设等部门在编制城镇、乡村规划和项目核准时,要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作为审批规划和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一项重要内容。
铁路、公路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交通沿线的巡查,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排除,保障交通畅通和安全。在铁路附近的建设工程,在施工前应对工程可能引起的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地质灾害进行评估,防止施工引发交通干线地质灾害。
发展改革、公安、民政、财政、水利、气象等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项目安排、资金筹措、灾民搬迁、气象预报、江河水情通报、秩序维护等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应严格对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中提出的防灾工程措施,督促有关单位在施工图审查和施工过程中予以落实。
各县(市、特区)政府和有关部门、重要工程业主单位在汛期要设立地质灾害值班电话,明确值班人员,责任到人、值班到位,发生地质灾害,要按照规定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处置。
铜仁地区国土资源局汛期严格实行24小时通讯值班,发生地质灾害时,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置的地质灾害。
值班电话:522374513765691999
521142313885606261
值班传真:5213443
附件1:2007年汛期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方案表
附件2:2007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24小时值班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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